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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海豹
嗯,這個觀念我不得不認同...

之前家裡跟別人打官司,別人告我們要賠款
事實上是他們理虧,應該要賠我們的
我就問律師,如果我們贏,法官會判賠給我們嗎?
律師就跟我說,法律有個概念,就是不告不賠
今天一個性侵殺人犯,還告被害人抓傷了他要被害人家屬賠錢
就這案子,法官只能判被害人家屬要不要賠,不能反過來判加害人要賠多少~~
之前我很天真的以為法院會像以前的開封府一樣
包公一上堂就一次解決
事實上,代誌沒有我想得那麼簡單...

所以只有警察被追殺時可以開槍斃了對方,
平民被侵犯時連反抗的權利也沒有?!
舊 2011-07-20, 02:14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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