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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判決」法官可洩檢舉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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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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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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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Rainwen
原來如此
那請問如果有人違反那些作業要點或注意要點時,會有怎樣的懲戒呢?
說到修惡法,我們這些老百姓雖然沒有直接修法的權力,
但是有施壓的能力及其責任,也不能完全的置身事外。
這作業要點,基本上是內規,寫給自己人看的。懲處?不是沒寫就是具文,沒有意義。
我覺得要施壓的話,皮要繃緊一點的,第一個就是檢察官。寫起訴書,基本功要作好,要不然後面一堆人要幫他擦屁股,很煩。
2011-07-20, 12:1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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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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