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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判決」法官可洩檢舉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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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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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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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1
引用:
作者
Rainwen
看新聞是說,法官違反的是"法院刑事案件檢舉人身份保密作業要點",
應該就這部份做起訴才是,怎麼會用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來起訴呢?
「法院刑事案件檢舉人身份保密作業要點」不是法令。就跟「檢察、警察暨調查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一樣。
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檢警調機關,可能每天都有喔。
而且,真的有違反嗎?只是檢察官這樣想而已。
我建議大家先想想檢察官該做甚麼,卻沒做到,還敢指著別人說別人犯法......
2011-07-20, 11:3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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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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