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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ar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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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arl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引用:
作者sutl
別國法官又不兼陪審團,當然可以超然運作。


不需要神話陪審團制度,首先除非是大案子,不然在美國也是不會進入到
陪審團審判的階段,像這個案子進入陪審團審判的機會在英美也不大,
再來就是陪審團只評斷有罪無罪與否,其他的還是由法官來決定,這包含
這次有爭議的收押與否,跟保釋金的金額大小,其實在英美,還沒正式開庭
連陪審團都還不會開始選。 法官的超然是法律賦予的權力,不然法官怕東怕西
,一直有侷限,那不用等人買通了,光業績,上司的壓力,就什麼都不敢判了。
舊 2011-07-18, 03:53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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