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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盜鐵人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這有修正過,以前可能比較嚴格吧
那也是我國小時的事情了

以前怎麼樣我也不知道啦

總之,那是一個放著備而不用的東西

就像你在各大企業做事,假如你想兼職,一樣可以做到啊,也是有規定,甚麼情況下的兼職是可以接受的

但你也不要做得太過火,結果正職沒做好,人家要找你麻煩總是有規定可以找你麻煩

一樣的道理
舊 2011-07-17, 08:17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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