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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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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91
引用:
作者hugobossxzy
這個案子的爭議性確實很大
特別是嫌犯又疑似烙跑了
等於是在盧姓法官頭上扣了一盆屎

但即便是如此
咱們鄉民還是不應該遺忘
羈押這規定本身其實是嚴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的
還沒有判決以前就先把人關起來
等把犯嫌關起來之後再讓檢方可以去找證據定罪
也是違反武器平等原則的
就很像把獅子關在籠子裡
然後讓猴子往籠子裡丟石頭一樣
可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並不是每個性侵案的犯嫌都是真真正正的加害者
實務上也有很多仙人跳的例子
法官在審判台上只是一個裁判
並不屬於檢辯任何一方
他必須依據法律好好指導訴訟程序的進行

如果法官在未經實質審理前
就根據個人觀感去偏袒檢方
讓檢方在程序上享有優待
那麼人民的權利將置於真空之中
哪天我們走在路上被冤枉我們性侵
我們根本連喊冤的資格都沒有
因為只要我們一喊冤
就會被認為有逃脫之嫌
立刻會被關起來
然後檢方就能慢慢搞你
以...


我今天跟一位女性網友討論這議題
講到後來她終於承認
她就是認為男性就該要討女性歡心
所以就算當初是兩情相悅打砲
而事後男方惹得女方不高興
男方被告強姦也是活該剛好
(補充:她認為男性騙女性****,事後才表現出本性,惹得女性不爽
當然該死,所以算是詐騙強姦!!)

我問她如果是遇上仙人跳或是援交價錢談不攏被告強姦呢?
她說那種在外搞女人和不好好交女朋友結婚疼老婆的爛男人
被告死活該,最好直接槍斃

我再問如果是男女朋友分手報復呢?
她說分手一定是女性吃虧
告男性也是剛好而已
一定要拿到錢來補償一下

我最後冒險問,如果是她老爸呢?
她說如果她老爸對不起她老媽在外惹其它女人
那也抓去槍斃...

聽完以後我明白了
再辯論下去也沒有用
某些女人是用情緒喜好在看待這件羈押問題
我們跟她們講再多道理也是枉然

她們就是要置那些不聽話的男人於死地
都該槍斃的人怎麼可以交保?!!
 
舊 2011-07-16, 09:14 PM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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