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hwdopwrg
台灣一些民間團體的研究報告,可信性度比英國的報告還低
往往為了搏版面要多誇張就有多誇張
|
統計和估計是兩種不同的科學方法。
舉例來說,假設台灣登記有案的性侵案,今年是 2000 件,但用膝蓋想也知道,實際案件會遠超出這個數字,因此「有完全根據的數字統計」反而是不可信的。
這時就需要一種估計法依據有根據的數字統計來推算出可能的實際數據。這在人文社會中的許多統計都用得上,例愛滋病人數等等,用官方有實際根據的數字,反而會受到誤導。
你說這種估計不可信,事實上只看官方的有根據(有登記)的,那才是真的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