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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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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娼)是我認識3分鐘的朋友,我們就在她的地方(或約去某地方)幹事了,事前或事後,我送些錢支援朋友(支援朋友這種事大家都在做,正常),這犯啥法(一夜情犯法嗎)?
娼**這事,其實是政府官員及社會都鴕鳥不愿"正眼好好仔細看清楚",且"好好想個方案對待它"-----因,官員:做事,或休息不做事清清鬆鬆我都領一樣錢,做事要是搞不好,可能失業,何必吃飽沒事去抓隻虫來弄自已。社會:無力,再怎叫,官頂多動動嘴皮敷衍你過去,久了,大家一起敷衍過日子。
娼**會害到社會的主要是"傳播(性)病",以現在的社會對家庭夫妻關係的危害,極微(可能反而是有幫助),小三,才是家庭關係的大危害。------所以,以防止"傳播(性)病"為主軸來設方案,才是在解決娼**問題,才是在做事情。其他禁、罰、設專區、、等,都是官員的為官之道--推,鋸箭,打哈哈、、等的產物,不是真要做事情,不是要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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