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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案件趕不完的地方
文章: 4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
我所指的始終是這個案件而已,別把世界牽拖進去好嗎?
我想要不要入獄也不是我決定的,而且這只不過是在討論這個案件而已,需要做出如此的反應嗎?
我不過是提出我的看法而已.......還是說你的說法不容質疑嗎?

至於我會不會輸掉官司,我想這點承蒙你的關心,目前為止慶幸小弟奉公守法,還未能一睹法官的丰采!

以目前的情況來說,我想應該沒必要再繼續討論下去!
但是我還是要說謝謝你的指教!


Elros 解釋的內容適用於各種民刑事的判斷,無罪推定跟證據證詞運用的方法就是這樣,它有很多司法理論的支持,是國內外法庭上操作這麼多年學界法界公認能夠一貫採用在不管你是原告或者是被告的規則。

有時候你是被告但有可能往後會成為原告,因此一套一貫且公認能夠一致運作的規則是很重要的。

以這個案件女人控訴被性侵但沒有直接證據,真實的任何情況都有可能,只是因為女人可憐需要保護就偏向無直接證據就能認定性侵,那可麻煩了,同樣一套標準是要適用在被誣陷的情況下的,而真實只有上帝才知道,一般觀感男女在房間女人說被強暴,幹出這事來的還能有誰? 但還有女人說謊或者是當初她同意多P的情況... 這些都有可能,因為這套判斷的標準是一貫的,可不能這個案牽涉女人控訴被強暴(真的有嗎?不知道)就這樣判斷,放棄無罪推定,在其他案卻採用另外一套認定的規則,這樣沒人能服氣且沒有一致的裁判標準,這就是為甚麼由這個案子可以講到全世界,目前這個世界的法庭採用的規則是很類似的,因為法學上支持的理論系出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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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大廳裡所有的人,不論男女,都想要她。
她美妙的歌聲令他們折服
使他們想用自己的嘴蓋住她的,暢飲那聲音。
說不定那樣的美聲可以被轉移、吞噬、占有。
舊 2011-07-16, 01:00 P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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