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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恐龍法官丟臉真的丟到國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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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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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破不值錢
不過之前死老頭我看一些節目,有好幾個跑司法的記者都說,二審才是最容易出問題的,所以才有一句名言,送(錢)一審不如送二審。(一、二審是事實審,三審是法律審)
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麵線,不是許多人朗朗上口嗎。
這真的是很XX,因為法官可能犯錯,所以有會有三審制,甚至更審,但二審、三審又比一審容易出問題,哇咧 ~~
所以三審制也可以想成是一種緩衝機制, 如果初審判得不符合大眾預期, 二審就可以修改判決方向, 跟有沒有新事證也未必有關, 例如之前的玻璃娃娃事件.
2011-07-16, 12:5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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