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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恐龍法官丟臉真的丟到國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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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破不值錢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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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小豹貓
純粹不爽那個法官而已
學長噹學弟
不過之前死老頭我看一些節目,有好幾個跑司法的記者都說,二審才是最容易出問題的,所以才有一句名言,送(錢)一審不如送二審。(一、二審是事實審,三審是法律審)
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麵線,不是許多人朗朗上口嗎。
這真的是很XX,因為法官可能犯錯,所以有會有三審制,甚至更審,但二審、三審又比一審容易出問題,哇咧 ~~
2011-07-16, 12:3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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