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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11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我覺得各位鄉民真的太強了,跟讀法律邏輯上非常清楚的人辯駁,而且還糊塗到說對方邏輯不清楚
大家繼續下去∼吃爆米花中


邏輯差的才需要讀法律.
像前朝那位,明知貪污是錯的.偏偏還是潦下去.有何邏輯可言.

如果被性侵的是法官的親朋好友,直接判斬立決了.哪會交保保阿.
這麼簡單的道理.干法律甚事阿.
舊 2011-07-16, 07:38 AM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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