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albert@46
有沒有開過車?
時速36km/h時.每秒移動10米
時速60km/h時.每秒移動16.6米

您認為路邊衝出的狗給您多少反應的時間?

行進時被後車追撞? 你以為只是往前推一下嗎?
有時候不是這樣好運. 造成重大事故的也有

在仔細的思考之後. 相信您會有更正確的認知


我開車上路時間快20年了, 零肇事紀錄, 感謝關心.

所以你更正確的認知是甚麼? 也是踩油門加速前進嗎?
照你的邏輯, 前面要是冒出一個小孩, 為了避免後車追撞造成重大事故,
你也要踩油門下去嗎? 只因為時速36km/h時.每秒移動10米, 時速60km/h時.每秒移動16.6米?




引用:
作者shadow2010
是只看得見「踩油門」,然後下面那句「別讓無良狗主,對你我人車安全造成威脅!」
都視而不見?如果不知道什麼是前言對後語,那確實中文程度真的有問題。
再者,本篇大家的重點是啥?狗主人造成行車安全,還是司機蓄意碾狗?

加速不可取?那緊急煞車,造成自己和別「人」受傷就可取?
如果緊急煞車能夠保証雙贏的結果,那前面為什麼大家的經驗,
都建議直接撞過去?既然都要撞了,那加速和不減速有何可取分別?


等你的家人過馬路遇到聯結車司機的時候, 你把這段話拿出來念給自己聽.
覺得聽得下去, 我就沒意見.
舊 2011-07-16, 12:43 AM #1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azabijia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