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菊草葉
Major Member
 
菊草葉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61
引用:
作者BMC
不好意思我要更正你,法官法在6/15已經三讀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1061500072.html
不過內容也告訴我們,法官法中絕對沒有聯署這個方式
我不在這裡講法官法的評鑑制,還是民眾可以透過聯署要求某個法官下來,哪一種方式比較好,這我不能講,因為我還沒有研究過
但是網友們一頭熱一定不會有任何結果,連方式都錯了,只是浪費時間和網路資源的消極抗議而已


多謝告知。不過剛剛去了解一下,有點失望。這部法官法,很明顯地還是妥協下的產物。

第一個問題是:那些司法人員,算是法官?檢察官系統多年以來一向堅稱自己「準用法官」法條,這部法官法認為檢察官「視同法官」,也就是說,享有終身職,
天皇老子都沒轍的法官又更多了。我個人認為,檢察官系統比法官還要糟糕,所以這簡直是以肉餵虎....。

第二個問題是:最終由誰來懲戒法官?不是一個獨立的評鑑委員會,最後能決定法官去留的,還是司法院內部的自己人(也是法官....)。
司法系統內的人際關係盤根錯節,一個小小的評鑑委員會,豈能三年評鑑一次就能拉下一隻恐龍?

不過忙了十幾年,終於換到一部法官法,總比沒有要好一點點。如果真的出了一隻大恐龍,司法院會怎麼動刀,我倒是很感興趣。
舊 2011-07-15, 11:32 P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菊草葉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