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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off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796
我心目中理想的做法是這樣..................那種小程式或是漫畫音樂之類的東西, 試用期設 15 分鐘其實合理.....不滿意的人多半會直接去盜版........那反正也賺不到錢就不要管他們了 假如說手機上出一個功能強大或是需要較長時間試用的東西, 就應該有較長的試用期.........例如手機上出 Photoshop 我覺得就給7天甚至30天也很合理.......
舊 2011-07-15, 07:33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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