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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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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啊…「看醫生」這個詞兒,在文法上是很有問題的,跟臺灣國語裡的「他給我打」差不多。醫生有啥好看的呢,他長的又不會比我帥…奈何積非成是,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將就著用吧。

嚴格來說,應該是「(去)給醫生看」或「去給醫生診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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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1-07-13, 12:27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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