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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sutl
通姦罪其實並非犯罪,而是違反婚姻契約。
既然是違反契約, 能告的對向不就本應只限另一半嗎?!
所以是判刑的法官邏輯有問題?!
舊 2011-07-12, 08:30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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