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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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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4
桃園縣一名對妻女家暴而離婚的裝潢工,去年底將不願復合的前妻4刀刺死,並載回住處姦屍再載屍投宿賓館被捕。
男子被依殺人和侵害屍體罪嫌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男子非預謀殺人,判處18年2月(含侵害屍體判8月)徒刑。
男子的二女兒昨獲悉判決說:「判得太輕,他毫無悔意,我們姊妹都希望他被判死刑,不要再看到他。」這可能是國內親子女求法官將父親判死刑的首例。
被判刑男子李忠財(48歲)目前羈押在桃園看守所,
他的3個女兒對他殺害母親都痛恨不已,每次開庭幾乎都出庭,
他讀大三的二女兒說:「父女見面已無感覺。」
昨與舅舅為上訴,求助桃園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李忠財和周錦惠(得年45歲)結婚20多年,
在中壢租屋居住,育有3個女兒,
因家暴於兩年多前離婚,
直到去年11月周女才帶女兒搬回大園鄉娘家住。
李想復合,隔月5日晚間帶著一把尖刀,
搭車到周女工作的桃園國際機場,拿備用鑰匙躲進周女轎車後行李廂,想等周女下班開車時挾持對方談判。
當周女開車快抵家門時,他從後行李廂推開後椅背進入車內,兩人發生爭吵,李男竟持刀刺傷周女右手掌和手臂3刀,周女不從仍猛按喇叭求救,
當時周女的弟弟聞聲衝出屋外見狀,想找工具救人,未料李男猛刺周女胸口一刀,把前妻拉到前乘客座,自己爬到駕駛座開車逃回中壢租屋處。
檢警調查,李忠財竟將周女遺體抱到房間**屍,再清洗屍體後用棉被包裹放回車後行李廂。
第二天他開車載屍到竹北找朋友不成,用公用電話打給老闆說自己失手殺死前妻,然後買農藥、安眠藥和酒投宿汽車旅館想自殺,但隨後就被趕到的警方逮捕。
起訴後翻案否認
檢方驗屍在死者下體採到分泌物,證實有李男精液,
從精液存活程度及周女死亡時間研判,認定是殺人後**屍,
他坦承不諱。
但全案起訴移桃園地院審理時,李男卻翻案否認。
男子李忠財殺妻還**屍,法官沒有判他死刑,
他的3個親生女兒聞訊後失望無比,不但要上訴,還希望法官判他死刑,不願再見到他。
李忠財的二女兒昨接受訪問時,都以第三人稱「他」來稱呼父親,
她語氣堅定說:「我想這輩子已很難再叫出那兩個字了(指爸爸)!」李忠財的大女兒今年從大學畢業,小女兒還在念高中。
「我們都很怕他」
二女兒拭淚說:「他在家裡只會吃睡、酗酒、打媽媽,
我們姊妹總是躲著他。媽媽為我們忍辱負重一輩子,
好不容易等我們長大,可以孝順她,
他竟一刀殺死媽媽,還侮辱她的遺體,這種人難道不該判死刑嗎?」 二女兒哽咽表示,念幼稚園到小學一、二年級的三、四年間曾全家出遊,當時全家幸福和樂。
「約在讀國中時,他因工作不順常酗酒,回家就動手打媽媽,
我們嚇得躲在門後,只能打電話向爺爺、奶奶求救;
此後,他對我們相當嚴厲,考試沒考好或沒做家事,
他就用皮帶抽打我們,所以我們都很怕他。」
二女兒受訪談到媽媽被害經過時,淚水一直在眼眶打轉,
直到談及今年母親節,看到別人有父母親陪伴時,淚水終於潰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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