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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h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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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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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wdopwrg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普通殺人罪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怎麼判都不可能低於10年

判是一回事 , 關又是一回事
怎麼判不等於就怎麼關

記得好像去年的事吧
一個傢伙當初先是殺了一對姐妹 , 給判了無期徒刑
結果後來不知道怎麼七轉八轉
最後關了六年還七年的就出來了
結果前腳剛假釋出獄 , 立刻又跑去殺了一個女孩

當初看到這簡直覺得不可思議
雖說早就知道無期徒刑不等於就關到死
但竟然有不用十年就出來的?

當初版上有串討論廢死的
有個仁兄在那唱的很起勁
什麼根本用不著死刑 , 判無期徒刑也一樣
反正犯人都是被永久隔離 , 對社會根本沒差
要不是當時真的沒那閒功夫
不然一定拿這篇出來塞他嘴巴
判無期可以不用十年就出來
這就是他所謂的那"永久隔離"!!!!!
舊 2011-07-10, 02:51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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