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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11
對岸貪污收賄情節嚴重的都直接AK爆頭.不留餘地.
貪再多錢,也得要有命在才能花.

台灣只搞特權階級沒有法治可言.
台灣的法律刑責之輕,基本上是鼓勵貪污收賄,不貪才是傻蛋.
舊 2011-07-08, 10:33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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