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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B76202023
這個假設很強很強...
手腳都不乾淨了, 還期待做事態度?? 你對人性很有信心


這假設沒有很強,兩個不相關的事情不要牽拖在一起。
手腳不乾淨,跟做事態度無關。

這就跟白色巨塔一書裡頭寫的一樣。主任說即使家屬沒有給紅包,他還不是會把病人開刀治好?難不成會因為少給紅包而刻意醫死人?

而問題在家屬給紅包只是要把排隊弄到前面,讓病人可以得到最好的照顧。那你說這不就等於害死了沒有錢的人?阿我認為沒錯呀,本來比較有錢的人就有能力享有比較好的照顧呀,不然一些右派的人整天喊自由民主喊假的呀?

而公務員也相同。很多時候本來某方案就是比較好的方案,甚至我們也看到了。可是礙於國家的投標方法,我們卻不能夠讓比較好的上。要是比較好的方案送了紅包,把自己給推上去,請問你會寧可用比較差的方案可是沒有紅包在內,還是寧可用比較好的方案可是可能比比較差方案還多出來的錢的 50% 在行賄?


引用:
作者鄉長
你的邏輯只有莫名奇妙可以形容
如果把關是由公務員自己判定,那還要法律幹嘛?全部由執法人員自由心證就好了
法官也不用看法律法條了,想定罪就定罪,想無罪就無罪,判幾年也看自己心情.....


這個邏輯並不奇怪。
因為我內容就寫的很清楚了,而你眼睛選擇不看清楚最後一句話而已,或是你看到一半就整個腦充血直接回我邏輯不清楚。

最後一句我本來就說我的認同是不公平的。這並不需要法律基礎。我要講的並不是把我的想法給予這個社會。這是一個心中對於是否有好處的一個停損點。今天當然遇到不貪又會做事的公務員,當然非常好。可惜這個不僅台灣沒有,全世界都少有...

所以你現在要選擇的是:貪可是做事,或不貪可是不做事。

當然,我認為要是貪可是又不做事,關到死我都不會在意。
問題是如果貪可是會做事(如同我回上面的人的,這並不衝突),我認為我寧可他在上面,也不要換一個不貪又不做事的。

可是法律上來講,這兩個選,他們寧可要一個不貪可是又不做事的人。

當然,如你所講,法律沒辦法界定是否有做事而不罰其罪。現在也沒有獨裁的人可以高過法律站出來講說 "功可抵過",所以我並沒有否認他們不該被法律制裁。當然,此次海關事件我並不清楚情況,相信你們鄉民內也沒有太多人清楚。

只是給一個是否要這麼反貪的一個反向思考而已。
 
舊 2011-07-08, 10:25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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