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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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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imhung
實際上和抄家好像也沒有太大的不同,只不過這兩個字可能比較敏感一點.

事實是人家早就把錢藏好了,根本收不到什麼錢,一堆經濟犯、詐騙犯也都嘛這樣

我覺得和金錢有關的犯罪,應該提高其刑責.像刺激1995那樣,關個50年,關到可以讓你出來了,你還不想出來
舊 2011-07-08, 07:13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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