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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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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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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1
引用:
作者imhung
這種的一定得嚴辦,而且只有死刑還不夠,還要配合"抄家"才行,非法所得不止要追回來,還要加幾倍的賠償.


死刑先不談,賠償有可能,說到抄家則有待商榷,畢竟這概念和現代法治的「刑止犯者一身」不同。

雖然看到雖然看到貪污新聞大家都很不爽就是了....

 
舊 2011-07-08, 04:17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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