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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不是性別歧視, 但實話還是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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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qal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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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31
引用:
作者
trel
勞基法允許女性每月1日的生理假(算病假)
而男性沒有
光這點,女性就找不到任合理由要求:同等職位要與男性同酬了吧!!
就算女性說那沒請生理假的時候她會加倍努力把請假那天補回來啊!!
但是也有男性說:
我每月30天都加倍努力工作啊!!
妳只有29天加倍努力,憑什麼要求與我同酬?!
那這時候又有人說那不然看工作產出來打薪資好了?!
但那樣一來,大家都變成算業績領薪水了.....吃香的還是資方啊~
呵呵呵~女性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阿,吃相太難看了...
Wow
那沒有請生理假不就虧大了?
該不會又要說人臉臭吧
2011-07-04, 09:38 AM #
76
kqal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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