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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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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星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7
國民年金陷阱?

在電子工程專刊的討論區看到的,先撇清發文者的政治目的,如內容屬實,國民年金不是有問題嗎? 真的有人呆呆的去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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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屬於強制險,對象包括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之25歲以上未滿65歲國民.
陷阱在於:

員工65歲時28%人口即將過逝, .失業者就已經很窮了,還必須以第一級投保薪資17280元來計算保費
,月繳自付60%等於674元,地方政府負擔40%等於449元.
不但讓相對較貧窮縣市的窮人負擔更重,也讓財務已負債累累的地方政府無力從事地方振興經濟的相關建設
,造成富者不痛不癢,但窮者愈來愈窮.而當紅演藝歌星,股市炒家等自由業者,也不必多繳錢.
政府說
,保險費率是薪資的6.5%,別被騙了,那只是第一年.自第三年起,逐年調高0.5%,直至12%為止.

沒工作要算虛擬所得,我們就來試算好了:

年資_費率(%)_應付保費(NT$)_自付(NT$)_地方政府負擔(NT$)
1年__6.5%__$1123__$674___$449
3年__7.0%__$1209__$726___$484
5年__8.0%__$1382__$829 __$553
10年_10.5%_$1814__$1089__$726
13年_12.0%_$2073__$1244__$829

依上表,失業期間累計到13年,窮人每月要繳的保費即為1244元.

茂伯,所謂年金保險,應該是把你老年後無收入的風險化為金錢,由今天的你來預先承擔.
茂伯,國民年金卻將失業期間當做投保年資.
一但你失業,失去收入,生活陷入困頓,不要驚訝你這麼快就收到國民年金繳費通知單
,讓你雪上加霜.如果你是一家四口的唯一經濟支柱,那麼在你最慘的時候
,把錢拿去買泡麵餵飽家人之前,請你先付清一家四口的年金稅.
假設窮人家一家四口都成年且都失業或待業,而且一天要300元才勉強吃得飽,以6.5%費率計
,那麼為了繳一家四口的年金保費,就要全家九天不吃飯!若是以最高12%費率計算
,那就要全家16天不吃飯.還沒算健保費喔.
窮人連今天的晚餐在哪裡都不知道了,何來能力去負擔年金保險?
登記在案的低收入戶是免繳,但,你瞭解政府對低收入戶的認定方式嗎? 這又是一項看得到吃不到的"德政".

若你全家有一棟價值260萬元以上的房子,就不算低收入戶.因為政府認為你若這麼窮,可以賣房子換錢呀!
如果你家有人嫁出去,夫家的財產,也會一併算是你家的財產.同樣的,若夫家有價值260萬元以上的房子,你家就不算低收入戶.
豬勒,房子賣了,去住哪裡? 租嗎? 那不就是要窮人投降賣掉僅剩的家產去貢獻給擁有房屋的房東富人?
若搬到鄉下一間租金一萬元的房子讓一家四口棲身,這260萬分期轉移給富人,20年後,富人增加260萬房租收入
,窮人失去了260萬的房子,一來一往, 貧富差距活活增加520萬!而搬去鄉下,又有什麼翻身的工作可以做?
不是窮人,也會被政府逼成窮人!
也別搞錯了.失業待業者,一但找到工作,加入勞保,那麼你的國民年金資格的累積就要 暫停.
例如,在你25歲到65歲之間,你工作了30年,中間斷斷續續失業了10年
,你的國民年金年資並不是40年,而是只有(40-30)=10年的國民 年金年資.
若未發生欠費,那麼期滿後你可以領到的年金,是每月4123元(A式).
但若你也同時領了勞保年金,或是領過老人津貼,老農津貼等等,那麼國民 年金就要打折,變成每月2246元(B式).

這不是懲罰窮人老人農人是什麼?

如果這是私人保險公司業務員跟你說的話,你會不會很想賞他兩巴掌再把他趕出去?

政府****上說,你身故後家人可以領到錢.這是準詐欺!

你的身後人要領這筆錢,在政府訂定的遊戲規則之下,必須是無業,窮到脫褲子,才有資格領.否則,受益人是政府.

你的未亡人若再婚,就收不到錢,就給政府賺了.
-意思就是,你身後的配偶,不准行使憲法保障的結婚人權自由,否則不給你家人領錢.

當你的受益人每月收入超過17280,也收不到錢,就給政府賺了.

-意思就是,你的受益人不可以脫離貧窮,否則不給你家人領錢.

第一順位受益人若身故,第二順位者也將無法繼承繼續領錢,就給政府賺了.

-意思就是,第一順位受益人,最好長命百歲,但必須窮困到死,否則不給你家人領錢.

你聽過哪家保險公司,膽敢訂出這種保險合約嗎? 茂伯.但是政府就是這麼厚臉皮

原處:http://forum.eettaiwan.com/FORUM_PO...200195290_0.HTM
     
      
舊 2011-07-04, 04:18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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