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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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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gdrs
你要確認不會被撞上才能往轉彎阿
不管如何轉彎車要負主要責任,我認為是對的


如果轉彎前沒問題
轉到一半出現一台時速破百的車撞上來
是誰的錯?
如果人家可以閃過卻硬是朝你撞
又該是誰的錯
這就是如今法律修法後的缺失

原先法規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裡面
第六款訂定為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修法後第七款改為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也就是原左轉彎車,在特殊情況可先行左轉,但新制一律規定直行車先行。

這邊就是我提到認為的不合理之處
舊 2011-07-01, 11:36 AM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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