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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錯?(行車紀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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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
小建
不懂你這是啥邏輯...?
邏輯是: 法律是死的, 不會考量到現實情況的時候, 要腦袋靈活一點.
總不能法律規定直行車有路權, 然後就一路橫衝直撞, 如果前面有車要轉呢?
人家燈也打了, 車也斜了, 即使你有路權, 即使依規定是該駕駛要看後方來車..
如果還是直直撞上去, 唉, 那我還真不知道該說什麼.
樓主影片中所例, 我覺得有點突然, 但如果小黑提早個2秒到位, 觀感就不同了.
2011-06-30, 08:29 PM #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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