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誰的錯?(行車紀錄器)
瀏覽單個文章
sd64080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路權為主,違規為輔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
轎車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 機車 ) 先行,主因
機車騎士超速 + 未注意,次因
物流車闖紅燈,是否有責任有待釐清
初步分析表
看只有轎車 + 機車
還是物流車也有,物流車出現違反交通號誌,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轎車已經過路邊多少,基本上那一條,大約民國 95 年左右,就刪除了
所以沒有已經那種過彎多少的爭議了
=
物流車有責任
機車騎士可以共同侵權 + 請求連帶賠償
找物流車的公司一起賠償
.
2011-06-30, 10:18 AM #
68
sd640801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sd640801
瀏覽sd640801的個人網站
查詢sd640801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sd640801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