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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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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Elros
食物沒嘗過怎麼知道他符不符合自己的期望
更何況消保會自己都說食物可以退了...

可以退和吃過再退並不相等.......

更何況鑑賞是出自於訪問買賣與實體買賣,買賣家兩方不對等的情況而設的法條

但食物即使是實體買賣也是只能先看再吃啊?很明顯吃了食物再退已經超出原本法律所設立的基礎立意

我覺得這個上法院不太可能贏啦,而且也沒聽過有人試過,不知有沒有鄉民自告奮勇一試的?
 
舊 2011-06-29, 03:38 AM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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