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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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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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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鄉長
15分鐘其實是這個原因
http://www.nownews.com/2011/06/27/91-2723372.htm

然而,Google 在今年的開發者大會上接受媒體訪問時曾指出,會有如此動作是受到包括提供電子漫畫書在內的出版商要求而更動,當時有多家出版商抱怨,24 小時的試用期足夠用戶看完一本漫畫拿去退,再接著買下一本。

我想這個就沒輒了,就算可以鑑賞一小時,也足夠看完一本漫畫了


印象中, Google 找人的要求, 十分重視解決問題的能力,

但卻沒想到 Google 在這件事上, 處理的這麼粗糙.

把所有產品的退費時間, 從 24 小時改成 15 分鐘, 就妄想能解決問題, 真夠輕鬆寫意.

問題是解決了沒錯, 但是, 只是堵住出版商的抱怨這個問題, 而真正的核心問題沒有解決.

對於出版商的抱怨, 真正的核心問題應該是什麼 ?

1. Android 的防盜機制爛得可以, 15 分鐘退費期限還嫌多. 幾萬元的軟體都願意花錢買來盜了, 一個 app 區區幾百算什麼, 想盜的人, 就算完全不能退, 也照樣盜.

2. Google 沒有針對各類數位內容的特殊性, 提供良好、有善, 兼顧消費者權益及也對開發商、出版商有利的試用機制, 達成一個雙贏的買賣市場.

因為 Google 的無能、漠視, 才讓出版商抱無可奈何, 使自己的產品被消費者赤裸裸地看了一遍又一遍, 遊戲破關一次又一次, 現在又要面對法律的夾殺.

很多人不認同7 天猶豫期, 是拘泥在時間太長, 可以做很多事, 但, 如果有雙贏的試用機制, 7 天根本不是問題 .

我認為, 法律是不夠精確沒錯, 但問題不大, 立法精神, 在基礎上絕對沒錯.

最大問題在 Google 沒有盡到保護開發商的責任, 讓開發商獨自面對盜版及嚴格的法律, 不要忘了, Google 是有向開發商收錢的, 每一筆購買金額, 都還要再扣幾十%.
舊 2011-06-28, 09:57 P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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