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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bo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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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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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回:

1.在下遇到的事情 不只一次 最早的一次應該是兩年前碰到的 之後斷斷續續還有試過2~3次
真的都沒被Apple收過錢 打開購買清單也不會列上去
另外 在下也可以肯定 那些App從開始下載到試用過覺得很爛 絕對都已經過了1小時以上
有時候甚至因為是用iTunes下載 等同步進去機子裡都已經過了半天了

2.看到很多人說:作者的權益 或是Google的權益需要被保障
那在下要反過來說:購買者的權益不該被保障?
買過App的人應該都會上網做過功課 不然至少也會看App Store或是Market上的評價
但是這些東西真的能保證什麼嗎?真的每個App都能找到評價嗎?
就算是Intel 嚐鮮嚐出問題 使用者還能RMA 不然有會大規模回收
那為什麼App購買者要被強迫玩抽籤遊戲 就為保障寫爛App的作者 或是購物平台商權益?

3.也有很多人說:如果網購不分類 7天內都能退 那像CD/DVD/遊戲怎麼辦?
在下的看法是:那為什麼PCHome.Yahoo購物中心跟巴哈姆特都現在都還繼續賣這些東西?
早該虧到賣不下去了吧
因為不能把每個人都當澳客 都是是否哥
事實上 大牌歌手透過官網去預購CD的事 在現代並不罕見
但是有多少人會試聽完就退?
理由可以有很多 但說到頭來還是歸到一句話:這是一個Give&Take的世界 購買者憑什麼要保障爛東西作者的權益?

4.真的不得不說 如果今天做決定要求Google7天退費的人姓蘇/蔡/陳/賴
那應該會被說成有魄力吧
舊 2011-06-28, 11:04 A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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