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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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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S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636
引用:
作者鄉長
15分鐘其實是這個原因
http://www.nownews.com/2011/06/27/91-2723372.htm

然而,Google 在今年的開發者大會上接受媒體訪問時曾指出,會有如此動作是受到包括提供電子漫畫書在內的出版商要求而更動,當時有多家出版商抱怨,24 小時的試用期足夠用戶看完一本漫畫拿去退,再接著買下一本。


我想這個就沒輒了,就算可以鑑賞一小時,也足夠看完一本漫畫了


如果是這樣的話應該要把應用軟體和出版品做區隔比較好,
不過反正現在這種僵局都沒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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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LOGGER
舊 2011-06-28, 10:45 A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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