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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撿到錢應該沒有可請求十分之三報酬的規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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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寒求學者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326
引用:
作者
小建
我個人道德也沒多高尚, 只是我深深覺得三成真的太高了...
一成比較差不多.
可能3成的原因,不是有句話說3:7分帳
太低也有缺點的,沒鼓勵作用,乾脆不還之類的....
遺失後沒人說有撿到,我看至少佔有9成吧....
2011-06-28, 12:58 AM #
11
清寒求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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