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鄉長
每種軟體性質不同,七天可以全破很多遊戲了
有些軟體則是階段性質,例如你這次使用,可能幾個月後才會再用,如果可鑑賞七天,誰要用買的?另一方面來說,這種軟體因為賺不到錢,就不會有人去開發,你覺得最後吃虧的是誰?
所以你舉這個例子一點意義也沒有,我可以至少舉十個是"無限時間使用,但限制功能的試用軟體",這種軟體就是我上面說的那種性質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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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這只是提供我的看法和建議,而不是完全贊成軟體七天鑑賞期。
有了限制,的確何必多此一舉有軟體七天鑑賞期?畢竟鑑賞期就是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整的試用,不適用就退費。
怕人家只用不買,就限制使用時間和功能(同時限制或限制其中一項,由開發者決定),甚至連bug或版本更新都不行。遊戲也有一堆試玩版(關卡限制或時間限制)。所以就算階段性軟體使用,如果超過試用時間,連開啟都不能。我個人是比較傾向這種做法。
當然如果開發者想要當好人,開發一個「無限時間使用,但限制功能的試用軟體」,那也是他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