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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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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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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事件,若消費者有保留出包商品的包裝
在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情形下,可以握有一些優勢

首先若決定要控告廠商,如何控告呢?
"XX廠商未依照法條規定,於食品成分中標示出有添加塑化劑"

這樣一來就開始法庭的攻防了
反正沒意外的話,廠商的律師一定會說
"廠商也是受害者,根本不知道原料供應商居然添加塑化劑啊!!"

只能這樣說
一家年營業額身為食品廠龍頭的公司
能夠做到對於原料內有啥完全不知情
那還真的是很大很大的一間公司啊!

若把白色巨塔當中, 財前 VS 佐佐木家屬 ...等在法庭的攻防
場景搬到這次的事件,似乎也能通用咧!
只差有無消費者蒐集證據並出面控告食品廠商

白色巨塔最後面,原告律師更改訟訴策略
讓一審被告(財前)無罪的情勢,在二審整個逆轉,由原告(佐佐木家屬)勝訴
"醫師(商人)是否充分告知病患及家屬(消費者)有哪些可以選擇,並且關心對方的情況"
醫界及商界都是用所謂"資訊不對稱"來佔有優勢

很重視肖像權的日本,廠商因為出包導致"商譽"受損,
例如雪印就因為出包被日本消費者抵制,還遭到強制重組
台灣這邊的廠商都穩如泰山,看來台灣的消費者意識還有待教育啊!!

各位以後若因為某些原因,必須要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時候
可以回想一下白色巨塔的劇情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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