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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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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9
您的住址: 我在這有百合香
文章: 128
我一想到以前因喝過那麼多某某"真正蓋有良心"的飲料

每次一想到,就打從心底噁心

看到事後的處理態度,更噁心。它的最高賠償就是:

接受退貨

接受退貨就沒事了是吧,那喝了幾年的飲料誰該負責

真當消費者是傻瓜,就你最聰明
 
舊 2011-06-26, 09:35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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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