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喵喵咪
其實我看不太懂說,車子找到了為何要請拖吊車?是不能開嗎?拖吊車要拖到警局嗎?那為何私人拖車場的人來要跟你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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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查穫失竊車輛時。要請鑑識組的人進行採證動作。也要通知車主來作領車的動作。這時如果要在查獲原地等待鑑識組及車主來通常有點不太實際。因為車主不太可能可以在第一時間馬上趕到現場。
所以把車拖回分局或派出所保管。這樣不管是要進行採證動作。或是後續車主要來認車時都會比較方便也符合實際情況。
另外失竊車輛在被發現後就算當時車況是可以行駛的情況下。查獲的警察身上也不會那麼剛好有車輛的鑰匙。這時要移動車輛當然就是請拖吊車嘍。
最後為什麼要請私人拖車這個部分。
可能。可能只是因為每個縣市的警察局相關規定不一樣。
以下只是我自己猜測
1.有的縣市警察局可能有編列失竊車輛的拖吊保管費用(不管是自有車輛或是委外拖吊)。(像我前幾年在豐原找到車卻不用付拖吊費)
2.有的縣市警察局沒有編列相關失竊車輛的拖吊保管費用。(這時就需要車主自行付出相關拖吊費用)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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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那種情況。都是因為地方自治的關係造成每個縣市的作法不一樣。
最後關於自行付出失竊車輛的拖吊費用部分
個人是認為如果警察局有編列預算支付當然是最好
如果沒有,金額也不是很多。車子可以找回來比較重要。是自己的車不見。自己的車找回來,需要移動車輛而產生的費用支付一下應該不過份吧?
不過1500元感覺是滿貴的。價格部分的確是高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