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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happy 美女求職墜樓亡 逼姦疑犯無罪確定

http://news.msn.com.tw/news2223370.aspx

羅姓女子90年間到化妝品公司應徵,卻離奇從8樓墜樓死亡,約她面試的經理江世揮(現改名江龍奕)被控逼姦不成害羅女摔死,檢方原起訴求處無期徒刑、江某一審判12年徒刑,二審法官認為證據薄弱,改判無罪。台中高分院23日更三審宣判,以無直接證據證明江犯案,判江無罪,並依《妥速審判法》規定不得上訴,無罪定讞。
本案發生於90年10月6日,當時24歲、年輕貌美的羅姓女子到姍拉娜國際公司台中分公司應徵內勤,由業務經理江世揮(38歲)面試。羅女在下午4時44分打手機給男友,告訴對方「快到樓下等我」,稍後卻從8樓陽台墜樓死亡。

羅女家屬控告江世揮涉嫌殺人,檢方偵辦後不起訴處分,羅家聲請再議。檢方二次偵辦時,姍拉娜公司女職員作證「辦公室門鎖只有江打得開」,推論羅女被侵犯時打不開門,只好逃向陽台。另法醫高大成作證,自殺的人墜樓,不會用雙手撐地,但驗屍發現羅女雙肘斷裂,明顯以手撐地,有求生意志,不是自殺。

檢方因而認定,羅女是在不願屈服江嫌***威、又無退路下,為保貞操而跳樓,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一審和更二審都認為江有罪,判刑12年;但二審、更一審則判江無罪。

更三審法官也認定,沒有直接犯案證據,不能推測江有罪,並依去年5月發布的刑事妥速審判法第八條,案件逾6年且經最高法院第三次以上發回後,更審維持無罪判決,判處無罪確定。

對於判決結果,江世揮透過律師表示欣慰;羅女家屬則以「天理何在」回應,當年起訴本案的現任台中高分檢檢察官沈淑宜表示,「用《速審法》來確定這樣的案子,只能說是『法律』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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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子10年了,家屬等來的還是"無罪".....
案發地點是在台中 看了這家公司的名稱下意識覺得有傳直銷的感覺
去google了一下,現在搬去高雄,也沒有公司自己的網頁,都是商情網的連結
嗯.....女職員的作證跟法醫的採證完全沒有效力嗎?
請懂法律的大大們指教一下
     
      
舊 2011-06-24, 12:38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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