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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性侵犯不應在監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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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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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這樣一搞,讓好不容易才完成的無縫接軌又斷掉了。
醫院本來就缺乏阻隔的功能,要讓性侵犯在醫院中而不會逃出去,需要多少人力戒護?加上醫院極可能會拒收這種性侵犯,法務部一時之間也不可能馬上就找到醫院來處理這樣的業務。
總之下次再發生性侵犯出獄就趴趴走出事的新聞,最高法院得自己承擔下來了。
2011-06-24, 08:0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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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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