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篇文章,文中提到情侶之間吵架,是因為在乎另一方,希望對方的想法與行為都能與自己一致,所以越在乎越愛,就越容易吵架;反之如果相敬如賓,那往往是因為把對方當朋友看待,愛對方的成分就不是那麼高...
我自己本身是個不愛吵架的人,以前在一起過的女生,也幾乎很少吵架...而也往往不會在一起到最後,不知是不是就像這邊文章所說的,是因為不愛,所以不吵...
兩個人在一起,我真的想不出來到底是有什麼理由可以吵架?兩個脾氣都很好,對彼此都很包容的人在一起,因為不常吵架,是不是到最後也會因此而分開?
想聽聽各位大大的意見~是不是真的吵架是因為在乎因為愛?男女之間是不是一定要這樣才能夠長長久久?因為我總是看到女的在抱怨另一半怎樣怎樣,常常吵架之類,但卻又不願分手,還是心甘情願的與對方走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