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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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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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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eishing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能夠避免不必要的誤會就盡量閃遠一點
如果擠到不行,一手就抓住吊環或橫桿,另一隻手抓住自己抓弔環的手臂上

君子不立危牆之下~避免讓自己有嫌疑...
即便對方過於敏感,也不會牽扯到自己身上

現今男女關係怎樣...跟這件事一點關係都沒有吧??
如果以原PO的論點推論,豈不是生兒育女過的女性,在車上遇到這類事件,
都不能反抗??

就算是結婚的夫妻,若一方不願意與對方發生親密關係,也是可以拒絕的

簡單地說..."尊重他人"...這四個字現今社會越來越難看到了~

坐擁擠公車肢體碰觸難免會碰到,
有時我坐很擁擠的公車要下車,
有的女生就不讓開,胸部就一直撞我,
我也很無奈,
難不成要我跳窗下車嗎?
如果怕就不要坐公車或搭下一班,
如果對方是用手抓妳屁股那才是真的騷擾。
舊 2011-06-21, 08:43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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