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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97357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2
飆車族一律公共危險送辦,吊銷駕照 "騎乘交通工具視為犯罪工具沒入"

汽機車,聯結車,沙石車一視同仁,危險到一定程度終生不得再考駕照

以上是小弟建議

小健兄能起而行,是鄉民表率~
舊 2011-06-19, 06:15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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