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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夢話很多人也許不愛聽,有興趣可再行查證以求真偽,否則就當耳邊風好了。
魯肉飯要說歷史源自中國或山東,大體上並沒有錯。
魯肉並非是魯國這個地方所產生肉,魯字四義,有朝名、地名、拙笨或粗心等,就是沒有製作食物的方法。唯一比較接近的字義應是滷肉飯,按滷義為以汁調製食物的方法,如滷肉或滷蛋等。以國內而言,肉燥飯的台語是魯肉飯,滷肉飯的台語是爌肉飯。北部的魯肉飯為肉塊切丁,相當於南部的肉燥飯,南部的魯肉飯指的是大片的一片三層肉,北部反而稱之控肉飯。但是無論魯肉飯、滷肉飯、肉燥飯、控肉飯,全皆以醬汁浸入肉塊製作而成,要不要加葱花或是瘦肉、肥肉比例如何,此為口味問題,滷之方法大致不變。
把肉切丁的方法入飯,並不稀奇,改成刑罰也可以,商周時代就有酷刑叫醢刑,把人砍成肉塊之處罰,即把活人大體刴成肉醬。像仲由(子路)戰敗被處以醢刑(像現代土城名菜「白斬雞」一樣,把人斬成肉塊),其師孔子知道後,吃飯時就把肉醬蓋上(「覆醢」可解釋成蓋上肉醬、或是把裝肉醬之碗翻過來,以及把肉醬倒掉,這裡取第一義)。被處以醢刑的人還有殷商紂王三公之一的九侯被處以醢刑、漢高祖劉邦時的梁王彭越被處以醢刑。其中注意到醢刑並非只是凌遲殺千刀之類,按正史《漢書》的記載,劉邦誅殺彭越後,盛裝以彭越肉身製成之肉醬,以傳賜諸侯,請大家吃人肉肉醬。曹操屠城徐州(在今山東及江蘇一帶)當年軍隊糧秣緊張,程昱提供糧食時,據說摻雜人肉之肉乾(一說是人的手指),可見作菜多不小心,切太大塊當然會被認出來源,要是剁細一點,密切成肉醬,誰也分不出倒底是什麼肉。
孔子處魯及曹操屠城之時代比台灣作滷肉飯要早,因此切肉成丁或肉醬澆飯之美食,山東當地或許更早盛傳。
以上摘錄,不為虛構,若有雷同,純屬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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