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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oonho
一個是行政程序法

一個是請願法

一個用言詞和書面

令一個用書面

不是都一樣嗎??

如果我家前面的空地想要建個馬路有路燈和公園遊樂設施

那是要陳請還是請願??


另外再問個憲法的問題

如果倒閣總統可以解散立院

那立法委員怕被倒閣被解散的話

立院不是就失去監督的作用了?

前者陳請


後者應該是說,如果立院對政院不信任,決定倒閣,通過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後,才能解散立院,重新選舉

原因在於,政院的權力來自於立院,既然政院被倒閣,就要換上一組新的立委再組新的內閣

不過,我想很多觀點都對這個問題會有不同解讀,我的講法是很簡單而且僅代表一種看法

而且我國中央政府體制總統、議會制抑或雙首長制,是哪一種都說不清楚

因此你的問題實際上很複雜,但是思考起來其實很有趣,可以多看看不同的意見

可見 http://www.license.com.tw/lawyer/le...sis/thpl015.pdf

應該會有很多可參考的東西
 
舊 2011-06-18, 08:14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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