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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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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Jeff1987
規定是規定,本身就要有遵守的必要

但定規定下來,規定本身是否合宜本來就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你可以訂規定,卻不允許質疑你,這就有點奇怪
畢竟規定無法滿足所有人的需求,就是一個缺失了

總而言之就是規則可以定,規則要遵守
但是就要勇於接受大家的批判

質疑不代表可以隨意違反規定

很多人都看不懂我舉的例子

哈佛大學生祼體抗議,事實上他完全沒有違反打領帶的規定

因為自己爽就可以無視規定,只能台灣大學生差人家差太多了
舊 2011-06-17, 06:11 PM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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