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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你確定?查證過了沒?

上面的法規寫得清清楚楚

有廣義這兩個字嗎?

喜歡自己從法律來推論國營事業的約僱人員是廣義公務員沒有關係

就像我一開始貼的連結裡面所寫的:

引用:
 對此,我(陳誠老師)的基本理解是,本案除可從「公務員」的廣狹定義著手分析並加以判斷外,亦可從公營事業的定位及其內部從業人員定位予以析解。而由於從「公務員」的廣狹定義論公營事業(如台北捷運公司)從業人員是否為公務員的文獻,諒從一般教科書即可找到解答(例如可以參照吳庚老師的「行政法理論與實用」一書),暫且不論外。吾人以為,或可單從公營事業內部從業人員之行政『法律實務』定位予以研判。


你可以自己推論,為了方便說明,但不要認為,法律上有對廣義公務員有清楚的定義
舊 2011-06-16, 10:15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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