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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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升龍霸
這是軍法不是刑法,而張學良是東北軍的頭頭,而那些小兵只是小兵而已,如果你
完全搞不懂這觀念的話,那....我只能說不管你想的是什麼,現在那兩個小兵所要
面臨的是一年以上的犯上刑責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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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夏張學良任西北剿總副總司令(總司令是蔣介石)
同樣是以下犯上
頭頭犯錯不該受到更多懲罰?
法律會轉彎
所以我說是人治
當然可以歸類到政治 但何事不是政治
那兩個打人的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打人被罰很正常~
覺得用的法條很奇怪而已
假如今天打人的不是打人 是自殺
到時候是不是變成班長錯 管教不當
那平常班長管教不當 為何沒受到懲處
所以這一切用到的法條根本都是隨人上的
當然覺得自己以前很英勇的就會說這些人受到小訓練就受不了
但是別忘記這些人就是現在的下一代
是誰教出來的??
你小孩自殺了會不會去抗議要國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