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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北貢.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34
引用:
作者Raziel
ABCD四位選手參加5000M接力賽, 教練依能力對每個選手分別設的目標分別為
A:4min17sec
B:4min07sec
C:4min17sec
D:3min58sec
賽後他們得到第三名, 獲得獎金40000元, 各個選手的實際成績為
A:4min17sec (恰達成目標)
B:4min12sec (慢五秒)
C:4min18sec (慢一秒)
D:4min09sec (慢11秒)

請問你認為這四個選手的(1)能力排名與(2)績效排名順位為何?
(3)你覺得這筆獎金該如何分配給這四位選手? (假設教練不拿)
(4)你的原則與理由是甚麼? (並沒有唯一正確答案)
周末假日有空的版友來發表一下意見. 也討論一下各位對賞罰的期望.


參加團隊比賽,然後只訂個人目標,沒有訂團隊目標?

既然只有一個人達到標準,那就獎金獨拿,其他人貢龜
舊 2011-06-13, 04:17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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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北貢.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