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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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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19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8
引用:
作者Acalanadha
這樣的廠商不能姑息阿~
我PM我的寫法給你參考看看,
多一點人聯合起來才會有意義!


收到
謝謝
大概是朝精神賠償著手
對我們這種有餵給小孩吃的應該更適用精神傷害
我會跟其他受害同事討論

另外
昱伸、賓漢 只能撤照罰15萬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1/4/2t41e.html

法律跟政府
我看別指望了

拒買算是目前"最積極"的作法了
不過統一的相關企業真多啊
背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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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子是拿來磨的,不是拿來使的
舊 2011-06-11, 04:36 P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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