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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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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pingua
哪裡分不清,最終結果還不是希望對方來消費,難道是希望團體過來通通不消費

真的是傻傻分不清啊


有上色只上色一半的嗎?!
引用:
作者說破不值錢
2011-05-09 15:23:04
中評社高雄5月9日電(記者 張啟芳)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為鼓勵高雄市客家團體赴大陸或邀請大陸團體到高雄交流,提供最高新台幣10萬元補助,但近3年來只有世界客屬總會赴廣州申請1件,市府歡迎客家團體多多利用。


斷章取義的功力跟各大報的記者有的拼

另外一個是陸客來台觀光補助 一個是雙方客家團體間的文化交流補助
引用:
作者willism
 高市府客委會表示,客家文化交流活動,是指高市客家團體至大陸地區,或請大陸地區或國外客屬團體至高市從事客家民俗、語言、歌謠、舞蹈、音樂、說唱、童玩、手工藝或文史學術等表演活動,以促進客家團體合作交流與觀摩學習。



後者跟歡不歡迎人家來觀光消費有啥關係
乾脆說成後者鼓勵台灣的客家團體花納稅人的錢去對岸觀光不是更威...
舊 2011-06-10, 04:58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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